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3-04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4月 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9号),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001,000股,并于2022年 7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公司于 2023年 7月 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 7月 24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需要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中金公司签订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家保荐机构)关于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中信建投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接,中信建投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目前,中金公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杨赫先生、李嘉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建投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7月 29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杨赫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自 2015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杨先生曾负责或参与大秦铁路(601006.SH)可转债项目、三孚股份(603938.SH)主板 IPO项目、超图软件(300036.SZ)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嘉文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自 2016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李先生曾负责或参与申能股份(600642.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青岛港(601298.SH)主板 IPO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